爱老虎油 闪客作家 96年开始从事程序开发,98年转向设计,2000年与Flash结缘,2001年开始在国内大型计算机刊物中发表教程,2002年获“happy真情设计比赛”一等奖,2004年获“十大IT作者”称号,累计发表教程400余篇,200余万字,2002年开始创作闪魂系列图书,现为自由撰稿人。
看这里.
http://plod.popoever.com/archives/001329.html
我不知道今后应该去哪儿.好好的一个学习的地方,就这么没了.
不过,为什么就不能起诉呢?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.同时邀请上相关的媒体,在网络和传统媒体方面,好好报道一番.请论坛里凡是从事这个行业的朋友也都报道一番.什么新浪,网易,搜狐.都要上.
如果公安的做法是对的,有依有据的话,那他们肯定也不怕报道.咱们为什么就不能起诉?为什么就非要当这良民?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妈呀,我成了教主了..唉.当时就是义愤啦.不过,也不可以这么悲观.我本人就是公务员,政府内部动作机制,我还是有点发言权的.你也不要太悲观.不要太不相信法律.